造林承包合同9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造林承包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造林承包合同1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
乙方就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一事,甲乙双方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地点、四至及面积
乙方承包甲方林地小地名:____________。四至:东至田公路;南至湾(罗家湾山交界);西至(罗家湾交界);北至公路面积12亩。林地详细四至界线见附后的万分之一地形图。
二、承包方式、期限
乙方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乙方拥有承包甲方荒山造林后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承包林木所得收益甲乙双方采取比例分成方式。林地承包期限为_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分成方式
承包林地上林木的所得收益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甲方享受林木收益的30%,乙方享受林木收益的70%(若林木由乙方自行采伐出售须扣除采伐时的税收、人工费、搬运费及其它杂费)。承包期内,在不损害甲方利益情况下,乙方有权将林木所占份额由子女继承或出让给第三方,甲方不得阻拦。
四、责任和义务承包
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完成造林任务并承担管护责任,并使成______。其生产人员安排及生产方式由乙方自主决定,甲方无权过问。造林和管护所需资金由乙方金额承担。
甲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权属清楚、无山林纠纷,并协助乙方防止山林火灾和人畜破坏。若发现村民耕牛等性畜在造林地放牧或人为毁坏林木,乙方一经查实有权依乡规处罚。
未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承包林地内从事其它非林业生产活动(如放牧、挖矿、取土等)或出让给第三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林权证书。
五、甲方林权证不能抵押出卖,如果抵押出卖,后果自负。
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甲乙双方在林地承包期内发生争议的,尽量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七、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八、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县林权办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造林承包合同2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签订以下合同。第一条:甲方愿意将自己现有的责任荒山承包给乙方投资造林,承包年限为拾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具体地点: ,上抵 ,下抵 ,左抵 ,右抵 ,面积为 亩。
第二条:山权山界有争议,由甲方自己解决,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如甲方在山权山界界问题上处理不当,有损乙方经济利益,由甲方完全负责赔偿乙方。
第三条:根据本合同,山权归属 ,林权归 所有,在本合同期内乙有权转让、出租或抵押林业产权,并且有使用土地的权利。合同期满终止此合同,乙方把林木准砍完毕,第二代人工林由甲方植造。
第四条:乙方必须在伍年内植造成林,栽种期不得放火烧山,钻山植种,但原林地现有林木的取舍权由乙方决定,甲方不得干涉,凡乙方保留下来的林木同样按照本合同的分成比例。
第五条:山林发生意外火灾时,甲方有责任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并调查起火原因。
第六条:林木出现人、畜破坏,甲方有义务帮助乙调查处理。
第七条:成林的分成比例:甲方 ,乙方 ,二人各享有成林纯利的50%。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互相遵守不得违反,如有一方违反,则按另一方损失的十倍罚款来理赔违约金。
第九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方可生效。
特立此据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造林承包合同3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保护的经济效益目的,甲方将坐落在六组西北的大岛山东坡处的荒山承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面积: 亩 四至:东: 西: 南: 北:
二、承包期限:50年(20_年4月1日————20xx年4月1日)。
三、承包价格:每年10元每亩。(合计金额:--------------------------------------------------------------------------小写: )
四、付款方式:逐年付款(乙方给甲方留欠承包款条)
五、植造树种:梨树、松树
六 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荒山,已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根据会议内容与乙方签订合同。
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用途。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的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必须保证原有柠条成活率,否则终止承包 ……此处隐藏4634个字……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住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造林承包合同8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以及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项目工程概况
1、 项目工程名称:造林绿化工程
2、 项目工程地点:
3、 施工范围:造林绿化面积约亩。
二、工程工期
1、 总工期为75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2、 如遇以下情况者,工期相应顺延:
(1) 可归责于甲方的其他原因(如设计变更等)。
(2) 自然灾害等。
三、营建造林绿化工程的技术措施及质量
1、全山除草、清理灌木质量要求:植树造林前,将全山杂草和灌木砍伐、清除出林地。清出一条1米得水平造林带(造林带间相隔2米)。
2、打穴要求:
(1)打穴规格:造林穴规格为每穴60cmX60cmX50cm。
(2)株行距:2mX2m(每亩约为167株)把挖出的泥土放在穴的两旁,让土壤自然风化,除去土壤中的虫蛹,改善土壤的理化性质,提高土壤肥力。
3、回土要求:
回表土时,将穴四周3cm厚的表土打碎,清除杂草、树根、石块、芒头,每穴放施基肥1公斤,当回土到穴的三分之一时,并于穴土充分混匀,继续回土到平穴、穴土表面略倾斜、以提高树穴的蓄水功能。
4、种植技术
(1)造林树种为:樟树、桂花、红锥。
种植是做到树苗的根系舒展,扶植苗木,适当深裁压实。最后用松土回穴成馒头状保证树苗成活率95%以上,一年内如遇死苗,甲方提供树苗,乙方负责免费补种。
(2)树种种植以分区方式种植。
5、特别约定
(1)树种购买由甲方负责并运输到山脚。
(2)完工后抚育护养另行制定新合同。
四、工程造价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1、 工程造价:经双方确定本工程的造价按照实际造林面积计算,单价600元/亩(包含劳务税)。
2、工程完工,经甲方对工程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验收证明书,凭劳务发票结帐再全额付款。
五、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工地代表,加强与乙方联系,负责质量检查和监督,处理设计施工技术等问题。
2、按规定对主要工序进行检查、监督、验收。
六、乙方义务
1、 按照施工设计保质、保量、保工期、保安全完成施工任务。
2、 指定工程负责人负责本工程现场工作。处理技术、质量、安全等一切有关事宜。
3、 按要求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表。
七、工程验收
1、乙方完成前一道工序经甲方验收符合质量标准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工程竣工后,甲方根据国家相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验收,如有出入或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并规定的时间完成。
3、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签字盖章。
八、违约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五日后必须进行验收。
(2)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的,按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计付违约金给乙方。
2、乙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建立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事故和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九、 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协商同意可由甲乙双方签订附则共同遵守。如单方面不履行本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
执行合同中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若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则由浏阳市人民法院管辖。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正式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乙双方履行所有合同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甲方:乙方:
代表:
签约时间:年月日
造林承包合同9甲方:
乙方:
为了绿化荒山,防止水土流失,在自身无法自筹资金造林的情况下,经过村民小组多次开会研究,在小新街乡林业站和小新街村委的监督下,公开的将左卫屯村荒山承包给乙方造林使用。经甲乙双方20_年2月18日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罗嗦坡现有的荒山承包给乙方造林使用,面积约600亩。
二、四至界线:东至东山梁子荒田交界,南至李小村地界,西至荒田公路下沟底农户地埂,北至古城交界(死树凹子)。此范围内的山场(古城王坝田村的除外),乙方使用荒山造林,现有的天然林乙方不得损坏,归乙方所有。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承包之日起,承包范围内的一切植物(林木、矿、土、石等)资源归乙方所有,乙方有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转让权、所有权。
2、若遇国家修路或搞其它建设占用到林地,所得补偿费归乙方所有,承包期内乙方有权转让所承包的山林,甲方不得阻挠。
3、合同期满后,乙方若需继续承包,同等条件单价,继续承包,若乙方不愿意继续承包,地径达2cm以上的林木由乙方自行按政策处理,地径2cm以下的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4、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土地使用权不受干扰,并配合乙方管好天然林、经济林木等。
5、乙方必须在三年内将现有的荒山进行绿化造林(树种不限),三年不造林,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赔乙方所交的钱,不承担任何责任。
6、若群众葬坟,乙方须同意。但甲方和葬坟者必须和乙方商量,取得乙方同意方可行为。
7、承包之日起,若乙方须甲方配合,需要甲方提供村小组手续时,村小组必须无条件配合并提供相关手续。乙方所造的林成材后,在林业部门同意批采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干扰阻挠,所得利益归乙方所有。
四、承包期限:50年,自20_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9日。
五、承包金额:4000元(肆仟元整)一次性付清。
六、界限内的管理及森林防火以乙方为主,甲方协助。偷砍盗伐或森林火灾损坏的林木,甲方概不负责。
七、此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监证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