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4-07-14 12:15:49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1

第一章员工守则

第一节 总则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

2、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尊重领导,服从分配;忠诚老实,廉洁奉公;热忱友好,文明服务;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自觉维护酒店的声誉。

3、努力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节 仪容仪表

1、员工必须经常保持服装整齐清洁,并按规定佩带工号牌(实习生证)或员工证。自觉爱护公司所发的工作制服、鞋等物品。

2、男员工头发以发脚不盖过耳部及后衣领为适度,不准留小胡子、鬃角。

3、女员工不得披头散发,头发不宜过长,以不超过肩部为适度。要保持淡雅清妆,不得浓妆艳抹、染指甲,并避免使用味浓的化妆用品。

4、员工不得染怪异发色、梳怪异发型,应勤修剪头发、指甲、保持清洁。

5、餐厅从事食品生产、制作和销售部门的员工,上班时间禁戴手链和戒指。

第三节 礼节礼貌

1、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团结互助,忠诚老实,富有职业自豪感和奉献精神,待客热情友好,说话亲切和蔼,举止稳重大方,处事礼貌谨慎。

2、与客人交谈时应站立端正,讲究礼貌、不左顾右盼、低头哈腰或昂首叉腰。要用心聆听客人的谈话,不与客人抢话、不中途插话、不与客人争论、不强词夺理。说话要有分寸,语气要温和,语言要文雅。

不要询问客人的年龄(特别是对女宾),不询问客人的履历、工资收入、衣物价格。对奇装异服或举止奇特的人不围观、不交头接耳。

4、对客人要礼让,主动让路、让电梯。

第四节 工作态度

1、热情:热情接待好每一位宾客,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2、礼貌:尊重宾客,站立服务,笑容常展,笑口常开,说话温和,常用敬语。

3、主动: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主动为宾客服务,对下一工序负责,同事之间真诚合作,主动配合。

4、周到:严格按服务规程(工作程序)工作,想客人所想,急客人所急。

5、诚实:待客诚恳,对公司忠诚、路不拾遗,有事必报,有错必改。

6、勤俭:勤恳工作,注意节俭,保护公共卫生,维护酒店优美环境,节约水、电,爱护设备、设施。

第五节 劳动纪律

1、依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不旷工,不擅离职守;严格执行接班制度,不得私自调班,确需调班时必须找好顶班人员,经部门(班组)领导批准;不准串岗。

2、员工上班前不得饮酒、吃生葱、生蒜等食品,上班时不准吃零食,到宾馆公共场所、餐厅玩耍、聊天。

3、下班后必须离岗更衣,更衣后不得返回工作岗位。

4、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和调整,按时完成任务,不得无故拒绝或终止工作。

5、必须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有关规定。

6、严格遵守外事纪律,不得以工作之便,假公济私,损害宾客、公司和国家利益。

第六节 考勤

1、每个员工上下班必须打记时卡,打卡后将卡片放回原处,并应准备充分时间更换制服,以准时到达工作岗位。

2、如因公差、外勤、加班、病假、事假等原因未能打卡,应向所在班组报告,以备核查。严禁代人打卡或委托他人代打卡。

3、迟到或早退以是否到达或离开工作地点为准,员工在工作中未经请假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或旷工。

4、考勤按当月实际工作日统计,作为工资计发的依据。

5、不得让他人代为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七节 工作时间

1、员工工作时间每周以六个工作日为原则,每天工作八个小时(用膳时间除外),公司可视经营需要而作适应编排。

2、确因工作需要,公司可要求员工超时工作,但每月累计一般不超过三十六小时,并酌情安排补假或按规定发放超时工资。

3、工作时间分为若干个不同的时间,由主管或领导班编排,并在员工编班表上列明,员工必须服从主管或领班安排的工作班次。

4、如班次需要调整的员工,必须事先经主管或领班的批准。

第八节 附 则

1、适应范围

本守则适用于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员工。

2、负责实施

本守则条款由公司总办负责督促各部门实施。

3、解释修订权

本守则条款解释权属公司总办,修订权属公司总经理室。

第二章 劳动人事制度

一、劳动条例

(一)公司招收员工,贯彻公开招收,自愿报名,择优录用原则。部门岗位(特殊工种)需经笔试或技术考试合格,方可录用。

(二)员工必须到公司指定的医院检查身体合格后,方可录用为本公司员工,公司定期为员工体验,凡发现员工患上传染性疾病,公司酌情调整患者的工种或停职医疗。

二、试用期及合同期

(一)试用期为三个月(也可视情况延长),试用期内公司或员工期中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须在一周前通知对方。

(二)凡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的,可录为合同制员工,并签定劳动合同。

(三)在合同期内,如员工属不称职或犯有严重过失,屡教不改者,公司有权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劳动合同,如一方要提前终止合同,都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三、发薪方式

员工薪酬每月在指定日期内以银行转帐方式发放。

四、薪金调整

公司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公司将员工的岗位(职位)确定期工资等级,并视公司等级状况,员工为企业工作时间长短酌情考虑调整员工薪金。

五、 调职与晋升

(一)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可被调任或提至其他岗位(职位)或部门。

(二)各级行政管理技术职务均实行聘任制,公司将根据员工工作业绩调升至现有空缺职位或更高职位。

六、辞退

若员工触犯公司规则或严重失职,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处分,直至辞退。

七、辞职

员工如有正当理由需要辞职时,须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申请书,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若员工未能按劳动合同规定而擅自离职,公司将不发给任何书面证明并按有关规定索赔一定的损失费。(培训费、服装费等)

八、病退

劳动合同制员工患病 ……此处隐藏22045个字……>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佥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经理或主管副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经理。

第十八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经理监交。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支票由出纳员或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经理。

第二十三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账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经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经理签字。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XX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定《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发票及报销单经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四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经理审核,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经理复核后,送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无论何处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至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惩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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